本招标项目彬州市奥体中心儿童健身广场建设项目已由彬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彬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彬州市奥体中心内;
2.2 工程规模:项目占地约1283平方米,购置并安装有秋千、跷跷板、火炬游乐、足球游乐、微地形拓展、组网拓展、踩盘、蹦床、钻洞等游乐设施,改造并完善排水沟、围栏、灯柱等基础及周边配套设施,详见本项目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项目投资总额:4633908.17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4633908.17元);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彬州市奥体中心儿童健身广场建设项目;标段编号: E6104273516riqpt57v6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项目占地约1283平方米,购置并安装有秋千、跷跷板、火炬游乐、足球游乐、微地形拓展、组网拓展、踩盘、蹦床、钻洞等游乐设施,改造并完善排水沟、围栏、灯柱等基础及周边配套设施,详见本项目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彬州市奥体中心儿童健身广场建设项目: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企业及项目经理近三年承担过类似业绩(2021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3.2标段名称:彬州市奥体中心儿童健身广场建设项目: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1)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需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录入信息(外省企业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录入企业基本信息)。类似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或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及相关证明资料为准;(2)申请人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截图为准;(3)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限7家
4.资格预审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5.1 请于2024-11-18 08:00起至2024-11-21 18:00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标段名称:彬州市奥体中心儿童健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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