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南阳镇2025年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以工代赈项目 竞争性磋商 公告
项目概况: 兴山县南阳镇2025年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以工代赈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 https://www.etrading.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1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0526202506000143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526-2025-00316
3.项目名称: 兴山县南阳镇2025年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以工代赈项目
4.采购 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3926760.66 元
6.最高限价: 3926760.66 元
7.采购需求: 本工程包括村容村貌整治4800平方米,新建挡土墙498.30立方米,道路改扩建5136米,新建停车场449平方米,场坪568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 12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供应商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不提供或与采购文件格式不符,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名义进行响应,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盖章无效;(上传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6)根据《兴山县小型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拟派本项目其他现场管理人员: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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