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竞价公告
受吉安市新庐陵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本公司定于2025年7月24日10时30分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产权交易子系统)采用网络竞价,公开对下列标的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2025】ZY15-5号
二、项目简介及起拍价(不设保留价):
1、吉州区鹭洲东路18号友谊花园1幢办公4-01号三年租赁权;建筑面积1097㎡,租赁期限3年,规划用途:办公。起拍价9873元/月,竞买保证金30000元。
2、吉州区北门街9号6号门面及2楼房屋三年租赁权;建筑面积453.79㎡,租赁期限3年,规划用途:商业。起拍价4901元/月,竞买保证金15000元。
业态要求:租赁物必须用于合法用途,且不得用于工业、化学农药、噪音扰民等不符合环保要求和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禁止的行业。
特别说明:
1、1号标的意向竞买人注意事项:
①房屋漏水由买受人负责并承担费用,买受人将该标的用于宾招酒店行业享有5个月装修免租期,用于非宾招酒店行业享有3个月装修期。
②租赁物一楼63.57㎡的公用建筑面积未计入本次网络竞价公开招租拍卖标的租赁面积内,属3楼和4楼承租人共同使用公共部分;另租赁物南侧(临鹭洲东路)有进出的专用楼梯及电梯一部,租赁物东侧(临安居路)也有进出的专用楼梯均属于公用建筑和设施,将由3楼和4楼承租人共同使用和维护。
③在承租期内租赁物所产生的税费、规费、装修费、水电费、物业费(含公共使用建筑和设施的物业管理费及电梯的维保费、年检费、电费)等一切费用及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和负责,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买受人应接受租赁物所涉物业公司的管理并按时支付物业等费用
④成交后,买受人若和三楼现有承租人不是同一人,公共使用建筑和设施需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电费、维修费、装修费等相关费用均买受人与三楼现有承租人自行协商采取分摊方式处理。
⑤任何一个承租人对租赁物一楼63.57m的公用建筑及公用进出的专用楼梯进行装修,完全属于承租人个人自愿投资行为,且不得阻碍另外一个承租人使用公用建筑和设施,具体费用分摊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与委托人无关。若双方对公用建筑的投资费用产生争议时,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⑥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合同终止时,若买受人不再续租,除可移动资产部分,其所有装修无偿归委托人所有,并且收回租赁物使用权时对所做装修不做任何补偿,
2、2号标的无消防楼梯,需买受人自行安装并承担费用,买受人享有2个月装修免租期。
3、买受人享有的装修免租期置于租赁合同第13个月开始计算且分摊至12个月。
三、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7月23日17时止。
四、报名方式: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注册如需指导,请联系本公司,电话:18719287316)。
五、标的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7月23日17时止。
六、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七、交易方式:
文章推荐:
武穴市金榜家苑小区及中央厨房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