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4000吨含氟高端精细化学品项目焚烧炉装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560SCCZG044)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绍兴市
1. 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化蓝天氟材料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建设项目名称:中化蓝天氟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含氟高端精细化学品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七路5号
工程建设项目规模:年产4000吨含氟高端精细化学品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工期:2026年8月
招标项目:年产4000吨含氟高端精细化学品项目焚烧炉装置采购
货物名称及数量:焚烧炉装置设计、供货及安装调试等(不含建筑及地下基础部分、辅房、地槽、道路等土建设计、施工内容)项目,投标人负责焚烧炉装置区域的总体规划、平面布置、设备设施采购、加工、安装;设备调试运行、人员培训;仪表报警、联锁等项目相关的内容。
主要技术规格:焚烧炉装置包含预处理区、焚烧炉(2台,单台800t/a,可任意调比液气同烧)、急冷系统、有水酸提浓、酸碱处理装置、烟囱及配套公用工程等装置,(不含建筑及地下基础部分、辅房、地槽、道路等土建设计、施工内容)项目,投标人负责焚烧炉装置区域的总体规划、平面布置、部分主要设备设施采购和加工、装置总体施工安装;设备调试运行、人员培训;仪表报警、联锁等项目相关的内容。质量标准:焚烧炉装置总处理能力1600t/a,全天候运行(全年按7200h), 焚烧后烟气吸收制成≥30%的有水酸 ,尾气排放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七路5号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0天工程竣工验收。节点工期:1)项目开工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2)设计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月内,提交工艺设计文件并经招标人确认; 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其它设计图纸 3)施工开工时间:按开工报告为准 4) 合同签订之日之日起300天工程竣工验收。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关于缩短工期的合理化建议应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明示,被招标人采纳的,相应调整合同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本项目设计、安装施工及部分设备材料允许分包。
1. 如投标人自行承担设计工作须具有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且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 如投标人自行承担安装施工工作须具有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证书;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 如投标人将设计或安装施工分包给专业分包单位,投标人应出具承诺函(承诺满足上述要求)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如投标人自行承担设计工作,需提供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且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的证书扫描件。
如投标人自行承担安装施工工作需提供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证书扫描件,和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证书,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有使用期限的需在使用有效期内,电子证书如要求手写签字的需手写签字;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如投标人将设计或安装施工分包给专业分包单位,投标人应出具承诺函(承诺满足上述要求)并加盖公章。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 2022年至 2024年(如 2024年报告未完成可提供 2021年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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