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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清流县李家乡罗坑村罗尾昌等房后崩塌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 2025-05-30
三明市清流县李家乡罗坑村罗尾昌等房后崩塌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三明市清流县李家乡罗坑村罗尾昌等房后崩塌治理工程 已由李政纪要【2025】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国匠传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三明市清流县李家乡罗坑村罗尾昌等房后崩塌治理工程

2.2.建设地点:清流县李家乡

2.3.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819311元,其中暂列金:82116元;甲供材料费:无下浮 7%,即发包价为 2627707 元(含暂列金82116元);

2.4.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2.5.招标范围和内容:三明市清流县李家乡罗坑村罗尾昌等房后崩塌治理工程建设排水沟、截水沟、挡土墙、护面墙及急流槽等项目施工过程中,如遇修筑施工便道、弃土场临时用地办理等情况,如需费用及审批手续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办理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工期要求: 7个月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其他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年检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地质灾害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担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或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岩土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 30日至2025 06 04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 06 04 日下午17时30分前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确认函(格式见后)盖章后扫描以PDF格式且邮件封面备注公司名称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508155049@qq.com逾期或邮件封面未备注公司名称视为放弃,不另行通知。

5.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 .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506 05 10 : 30 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 06 05 日至 06 09 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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