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地铁三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十六合同段江东街站喷锚及土钉支护工程招标公告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政公工程分公司现对沈阳地铁三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十六合同段江东街站喷锚及土钉支护工程劳务分包进行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沈阳地铁三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十六合同段江东街站喷锚及土钉支护工程
招标编号:ZBRW-2025-003652
二、招标人: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
三、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沈阳市沈河区。
(2)工期要求:12个月。
(3)项目内容:沈阳地铁三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十六合同段江东街站喷锚及土钉支护工程招标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涉及的全部内容。
2、招标控制价:1151540.00元(含税)。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拟选择1个中标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资质、证书类要求:劳务分包不分等级、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等级资格证书,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类似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施工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4、招标人2023年9月2日与四川程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了《沈阳地铁三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十六合同段江东街站喷锚及土钉支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因四川程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无法开具增值税专业发票,现合同已解除。四川程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合同解除前已完成江东街站主体结构喷射混凝土部分工作,按原合同应结算工程款:362120元(含3%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参与投标即视为同意与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四川程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三方抵账协议,自愿承担招标人的债务,并支付四川程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相应工程款。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将在结算中加入此笔费用,由中标人代为支付给四川程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结算及支付方式由中标人与四川程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自行协商,后续事宜与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无关。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五、招标方式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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