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焦作市马村区安阳城街道办事处2025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庞冯营村、安阳城村、李庄村、谷堆后村一事一议道路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马财磋商采购-2025-17 | ||||||||||||||
2、项目名称:焦作市马村区安阳城街道办事处2025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庞冯营村、安阳城村、李庄村、谷堆后村一事一议道路提升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2,122,107.86元 | ||||||||||||||
最高限价:2122107.86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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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本项目采购内容:焦作市马村区安阳城街道办事处2025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庞冯营村、安阳城村、李庄村、谷堆后村一事一议道路提升项目,项目内容为:马村区安阳城街道庞冯营村、安阳城村、李庄村、谷堆后村,道路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要求等补充内容)。 5.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部门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请遵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执行。(须提供本单位缴纳2025年1月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的证明或社保部门网站查询截图) 3.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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