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和《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现有部分办公用房面向社会公开招租。为确保招租过程的透明、公正、公平,特发布本公告:
一、招租房源信息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街8号;
房屋数量及面积:共2间办公用房,每间建筑面积约17平方米;
设施条件:每间办公用房内配备基本装修、空调、网络接口等,可直接用于日常办公。
二、招租对象及条件
1.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等组织;
2.资质要求: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无违法违纪记录;
3.能力要求:具备相应的办公需求和经营能力,能够合理使用并维护办公用房。
4.用途限制:办公用房仅限于日常办公使用,不得改作他用。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我单位的管理和规定。
三、招租方式及程序
提交申请:有意向的单位需在公告发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经营者)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竞租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资格审查:我单位将对收到的竞租申请进行资格审查,核实申请人身份、经营资格、信用记录等信息,并确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
竞租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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