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永州市(祁阳)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产业园(一期)废水处理中心Ⅰ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祁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永州国化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永州市(祁阳)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备案证明》祁发改备[2023]224号;
建设单位为永州国化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约750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并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永州市(祁阳)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产业园(一期)废水处理中心Ⅰ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
1.2.2 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市高新区,位于长虹街道与黎家坪交接处,东至G322国道衡友线(南正南路),南至省道S348(黎马公路),西沿省道S348(黎马公路)700米新塘湾村,北至黎家坪方向400米石子岭村;
1.2.3 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建设内容为废水处理中心Ⅰ、1#仓库、2#危废仓库、3#仓库、综合站房等单项工程,包含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废水处理工艺设备及设备电气、综合站房-锅炉房等,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以上述各单体建筑外边线为界线);
1.3 工期要求: 540 ☑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次采用EPC模式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全过程均属于招标范围,即包含施工图设计及项目的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等,具体以总平面布置图及发包人要求为准;
(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配合图审、分部验收、竣工验收、配合地勘检测、施工图设计各项指标必须控制在招标人要求的设计限额以内,如有超出,须对施工图进行优化及调整,直到符合发包人设计限额要求;
(2)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经过图审后的施工图范围为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工程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各阶段报批、报建、报审、报验工作。除以上约定外,还需配合招标人要求实施的临时性工程及设备采购安装等其它工作安排。其余不明确内容以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招标文件、验收标准等相应资料为准。
2.资格要求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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