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包项目[白沙路街道周塘横路破损路面修复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慈溪市人民政府白沙路街道办事处],发包人为[慈溪市人民政府白沙路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电子化竞标。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2.1建设地点:[位于白沙路街道,本次实施路段西起东三环路,东至联明路]
2.2标段:[1个]
2.3规模及合同估算价:[本次实施路段西起东三环路,东至联明路,路线全长1.940km,道路路幅宽为6-12米。现状路面为水泥砼路,现状道路运营已久,裂缝、破碎、坑槽等路面病害较为普遍。本次对现状行车道破损水泥混凝土路面进行维修。合同估算价约46万元。]
2.4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发包范围:[路面、护栏工程等(详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竞标人资格要求3.1 竞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被发包人邀请的企业],且无第二章竞标人须知1.4.3竞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竞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3竞标人按要求录入慈溪市小额建设工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市政公用工程类)。
3.4竞标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5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竞标人已按规定办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且在有效期内,担保统筹情况须显示为全市统筹,若担保统筹情况显示为不统筹的,企业应在慈溪市办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
3.6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 。
3.7拟派项目经理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8拟派项目经理任职情况必须符合《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方法〉的通知》(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项目。
3.9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发包文件的获取、时间4.1网上发包文件获取:竞标单位进入宁波市慈溪市基层小型平台-工程交易-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品茗)(镇级平台)中用数字证书(CA)登录接受邀请并获取发包文件。获取前竞标单位须进行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和申领数字证书、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发包资料为电子发包文件(内容含发包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获取截止时间至[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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