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区五龙口城中村改造一期安置区S06项目后续供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高新区五龙口城中村改造一期安置区S06项目后续供配电工程已由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部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405-410172-04-01-756934;招标人为郑州郑高城开安居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高新区五龙口城中村改造一期安置区S06项目后续供配电工程。
2.2项目编号:24-GC-0964
2.3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郑州市高新区冉屯西路以东、汾河路以南、育林路以西、五龙口南路以北。
2.4 项目规模:建设规划用地面积约2.26万㎡(约33.83亩),总建筑面积约为14.49万㎡。1、2、3#楼:33层;4#居住区综合体育中心:2层,5#幼儿园:3层;地下室及地下车库:-3层。
2.5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高低压柜、变压器、高低压电缆采购及敷设、高低压供配电等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协助办理与供电公司业务相关的用电申请、方案批复、竣工验收直至送电手续办理,配合协调办理电缆进入市政排管的相关事宜等。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5.1外网部分:电力设计图范围内外网部分所有施工以及相关审批验收工作,包括自图纸设计高压电源点(按照供电答复单指定电源点)至居民中心配及公用中心配的高压供电线路电缆排管、顶管采购与敷设、电力井的砌筑、电缆的采购与敷设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报建审批验收手续等工作。要求通过电力相关部门验收,满足送电要求。工程施工前,应到电力、规划、市政、园林、执法局等政府相关单位办理备案及批复手续。施工完毕后负责外网线路走径范围内的相关规划、市政和园林等主管部门及执法部门的报批报建及验收工作。外网高压线缆必须办理相应的规划认可手续,或移交当地供电部门。
2.5.2内网部分
2.5.2.1新建配电室部分:依据招标图纸,包括但不限于电力设计图配电室内高低压柜、变压器、信号箱、直流屏等电力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并送电运行,设备基础(地坪抬高砼基础由总包单位完成;设备基础接地及槽钢预埋施工由承包人完成,总承包单位配合完成)、接地环网、高低压联络母线、变压器去主进柜铜排(含软连接),减震装置(减震器,非减震垫)、桥架、配电箱等的采购与安装,绝缘胶垫的采购及安装,桥架过墙洞口的防火封堵、远程抄表信号覆盖设备的采购及安装(保证验收时,远程抄表实现通信)、配电室排风机和防护网的采购及安装,挡鼠板的采购及安装;设备标识、电缆标识等;防静电地板、防火防汛设施;配电室内用电线路、照明灯具、火灾报警(按电力图纸,不含配电室至消控室的接线)、空调、除湿器、模拟板、高供高计、开关插座、照明配电箱的采购及安装,配电室内工具箱及常用工具的配备,统筹协调配电室通过的电力相关部门验收及满足验收所需要的其它软硬件条件。
2.5.2.2地库及主楼内电缆、桥架及封闭母线部分:依据电力设计图纸,包括但不仅限于配电室内高低压电缆及桥架的采购及敷设,开闭所至配电室高压电缆及桥架采购与敷设,居民生活用电配电室至主楼电井内始端箱(包含)之间的封闭母线的采购与敷设。始端箱(包含)至插接箱(包含)之间的封闭母线的采购与安装(包含封闭母线的防火封堵),插接箱至居民电表箱之间的电缆及桥架的采购及安装(电表箱下方与入户线接驳由总包负责),并进行相应标识,且通过电力相关部门验收,所有承包人施工的电缆、桥架及封闭母线部分得防火、防水封堵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2.5.2.3桥架:配电室内所有高低压桥架属电力施工单位。配电室外高压桥架属电力施工单位;配电室外公用低压桥架为建筑总包施工单位施工(总包单位已施工至配电室外墙皮处,供配电单位负责与总包桥架的对接,并负责该接驳处的防火封堵)。
2.5.2.4电表部分:电力设计图中居民用电低压电表的采购与安装并送电运行,包含远程抄表系统的采购与安装,并负责通过电力相关部门验收及满足验收所需要的其它软硬件条件,电表的标识标牌由承包人负责加工安装。
2.5.2.5电力设备安装:包括基础预埋、接地系统、设备安装、系统调试、联合(动)试运行,通过电力相关部门交工验收,质保期内的系统维护和保修并承担所有费用等。
所有变压器与开关柜之间的连接母线、变压器零序互感器及零序铜排的安装,开关柜与开关柜之间的母线桥、变压器与进线柜之间的铜皮软连接采购及安装在此次招标范围内。
2.5.2.6临电施工,要求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确认的临电方案进行施工。
2.5.2.7汽车充电桩系统:承包人按照电力设计图纸对电缆、桥架、电表箱进行采购施工。
2.5.3其他
2.5.3.1根据发包人工程部出具的车库综合管线图中的电缆桥架的位置安装对应的电缆桥架,并同意综合管线图中的桥架位置的改变,以及交叉处的上翻,并在此次招标中综合考虑,后期不再单独增加费用。
2.5.3.2负责办理供电、规划及市政等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手续,并承担产生的相应费用。
2.5.3.3其他影响项目配电工程验收及送电的事项。
2.5.3.4协助总包公用配电缆敷设到相应开关柜,并送电到配电室外一级箱。
2.5.3.5强电项目的相关调试。
2.5.3.6正式电送电完成后,承包人负责现场临时电报停的一切手续及费用,并负责临时电的拆除工作(临电拆除费用不在本次报价范围内,后期由工程部办理签证根据具体拆除方案核算价格)。
2.5.3.7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桥架及封闭母线的穿墙、穿楼板的防火封堵均包含在内,后期不再单独增加费用。
2.5.3.8在施工过程中的扰民及民扰问题,与政府、市政、铁路、道路等部门沟通协调办理手续问题,例如占用市政电力排管等,由此产生的相关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考虑解决,承包人工程完工由中标方负责组织竣工验收,达到供电部门规定的各项指标要求,承包人负责协调送电工作。如遇现场条件限制,或其他专业工序未完成影响本工程工期,则工期顺延,但应有书面的文件支持。在调试、验收过程中造成的设备损坏,责任在承包人。
2.5.3.9电缆、电线及所需材料由承包人自主报价,所选品牌必须是名优产品,并满足电力设计及电力部门验收规范的要求;施工前要向建设方提供所报电缆、电线、桥架的样品。
2.6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并通过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及投入使用。
2.7 工期:90日历天。
2.8 质保期:自工程经电力部门验收合格并正式通电之日起两年。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电力设施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供配电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3.3人员要求:
3.3.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投标企业注册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企业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注:根据住建部建办市[2021]40号文规定,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电子注册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电子证书均为无效:1)未手写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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