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2301PD0043 | 标段号: | C03 | ||
招标人: | 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1001号 | ||||
招标项目名称: | 外高桥一厂扩容量替代项目输煤、循环水及水处理系统施工 | ||||
建设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1001号 | ||||
工程规模描述 |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建设内容为2台100万千瓦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的输煤系统、循环水及水处理系统及其他外围公用系统建筑施工和安装工程(含转运站及栈桥、输煤设备安装、T1-T7转运站、消防水、工业水、生活水、生活污水、回用水、新老厂系统切换、循环水管及配套设施等)施工 | ||||
工程总投资: | 797682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48343.359431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427075266.78元人民币(42707.526678万元) | ||||
施工工期: | 229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 | ||||
投标条件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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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机电工程 |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近10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正常运行超过2年(承包范围需包含输煤系统施工或水处理系统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主要参数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等)、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正常运行超过2年的用户证明(须有最终用户盖章)。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类型、承包范围以及验收等情况,否则视为无效】 |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上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否 3. 其他: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又称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近10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工程施工(承包范围需包含输煤系统施工或水处理系统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主要参数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等)、项目负责人资质及任命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 3)项目安全负责人(又称安全总监或安全副经理)要求: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未被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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