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泊头市北环公共停车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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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65775001G01 |
招标内容: | |
泊头市北环公共停车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泊头市北环公共停车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泊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泊发改审批〔2023〕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泊头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泊头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35841平方米,新建一座框架结构设备用房,建筑面积为1491.7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031.37m2,地下建筑面积为460.35m2。新建一座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为29.91m2,同时配套室外管网、绿化、电气、停车位、场地硬化等工程;安装充电桩、车棚及变压器等工程。2.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划分为以下二个标段:一标段:新建一座框架结构设备用房,建筑面积为1491.7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031.37m2,地下建筑面积为460.35m2。新建一座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为29.91m2,同时配套室外管网、绿化、电气、停车位、场地硬化等工程。二标段:安装充电桩、车棚及变压器等工程3.建设地点:泊头市北环路以北,规划道以西。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5.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质量缺陷责任期:二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30 09:00至2024-10-1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2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 分散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7.2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平台使用范围: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平台使用费收费标准:区间一:概(估)算<30万的收费金额300元,区间二:30万≤概(估)算<100万的收费金额600元,区间三:100万≤概(估)算<5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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