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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城乡一体化教育补短板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 2024-08-29
华安县城乡一体化教育补短板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华安县教育局的编号为E3506290601100088001华安县城乡一体化教育补短板项目勘察、初步设计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发改审[2024]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安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华安县城乡一体化教育补短板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2.2.建设地点:华安县第三实验小学、华安县实验中学建设地点位于华安经济开发区;福建省华安职业技术学校迁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华安县丰山镇龙径村

2.3.工程建设规模:1)、华安县第三实验小学该项目办学规模为24个教学班,学位1080个。规划用地面积2406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390平方米,新建教学综合楼2幢、教学实验楼1幢(含多功能会议室)、学生宿舍楼1幢(含食堂)、连廊及变配电室,均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配套建设运动场、活动场地、道路、广场、绿化、给排水、供配电、消防水池、大门、围墙等设施。

2)、华安县实验中学该项目办学规模为30个教学班,学位1500个。规划用地面积356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170平方米,新建教学综合楼2幢(含多功能报告厅)、教学实验楼1幢、学生宿舍楼2幢(含食堂)、连廊及变配电室,均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配套建设运动场、活动场地、道路、广场、绿化、给排水、供配电、消防水池、大门、围墙等设施

3)、福建省华安职业技术学校该项目办学规模为24个教学班,共1200个学位,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138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067平方米,拆除原学生公寓、食堂及教学综合楼,新建实训楼1幢(含图书阅览室)、学生宿舍楼2幢(含学生食堂)、配电室1幢,均为钢筋混凝士框架结构;改造师生宿舍楼、学生宿舍楼、教学综合楼各1幢及门岗、公厕、车棚等。

2.4.投资总额:人民币23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20000万元

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各阶段的地形图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及评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

2.6.2.内容:包括为完成本工程设计的各阶段的地形图测量、勘探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放样测量、勘探、取样、钻探、试验(原位、土工、水化、岩土)、测试、监测(与本项目勘察工作相关的监测内容)、物探(包含地下管线探测)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后续服务等。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勘察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内容。)及本次招标项目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室外总体工程、装修工程(含二次装修)和其他公用配套设施的建筑、结构、幕墙、钢结构、通风、给水排水、各类综合管线、通信、电气、节能、消防、人防、安防、环保等所有专业工程的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开工,工程建设周期30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资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不适用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829 2024923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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