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旬阳市红军镇红军纪念馆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纪念碑修复及配套设施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29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FD20240816001
项目名称:旬阳市红军镇红军纪念馆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纪念碑修复及配套设施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40,324.1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旬阳市红军镇红军纪念馆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纪念碑修复及配套设施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940,324.13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40,324.13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旬阳市红军镇红军纪念馆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纪念碑修复及配套设施建设)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40,324.13 | 940,324.13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红军镇红军纪念馆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纪念碑修复及配套设施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红军镇红军纪念馆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纪念碑修复及配套设施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合法有效(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须提供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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