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工程设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CA锁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RGT-JL-202408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工程设计
预算金额:110.17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0.17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1日 至 2024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CA锁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通过CA锁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公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RGT-JL-202408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已由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工程设计
2.2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27974.26㎡,其中:主楼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3882.00㎡,东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建筑面积6684.00㎡;西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建筑面积7408.26㎡。
2.3招标范围:包括围护系统、建筑装饰装修系统、给排水系统、供暖系统、通风与空调系统、电气系统、建筑消防系统及建筑智能化系统等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设计变更等工作。
2.4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518号。
2.5最高投标限价:110.17万元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竣工决算批复之日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3.2管理团队要求:
3.2.1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程业绩。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财务要求:近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本次招标拒绝列入行政机关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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