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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武路与创新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场地平整工程招标公告

· 2024-04-30

草武路与创新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场地平整工程

招标 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草武路与创新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场地平整工程 已由 / /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漳州靖圆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区财政统筹 ,招标人为 漳州靖圆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漳州高新区靖圆片区( 草武路与创新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土方工程总面积 137922.9平方米 ,总土方量 539236.7立方米(填方量 103634.73立方米,挖方量 435601.97立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草武路与创新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场地平整工程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测绘报告、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直接发包的土石方工程应发包给具有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级建造师可承担 型规模 挖方或填方工程15~60万立方米的土石方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7823811元 (含暂列金: ¥372000 元)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5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及闽建办筑〔2018〕18号文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投标人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还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进行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③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投标;④根据建办市(2019)50号、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含壹、贰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即壹、贰级临时建造师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⑤在近三年内(自2 021 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书。)⑥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异议接收联系人:林工,电话: 0596-6032780 或小陈,电话: 0596-2031966,异议渠道和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4 4 27 0 0 :00:00 20 24 5 16 09:30:00 通过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福建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 须附 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K=1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 4 5 16 09:3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壹拾伍万元整 (¥ 150000 .0 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18.1/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 4 5 16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平台( 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漳州靖圆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漳州高新区靖圆片区金城路与圆山大道交接西南侧 ,邮编: 363601

电子邮箱 : /

电话: 0596-6032780 ,传真: /

联系人: 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 20幢2007室 ,邮编: 36300 5

电子邮箱 : tianhe2031966@163.com

电话: 0596-2031966 ,传真: /

联系人: 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 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 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 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科技与经济发展局

地址: 漳州高新区圆山大道管廊管理中心、国道 324线漳州高新区九湖镇庵兜村荔枝海北门科技与经济发展局

联系电话: 0596-6628937、0596-662058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 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南侧)

联系电话: 0596-2939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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