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工程监理询价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本项目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附属配套整修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HFSJ-F1003
三、项目概况:
1. 项目最高限价:6.17万元。
2. 项目地址:北京市丰台区。
3.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改造、大门改造、升旗广场改造、绿化挡墙修复、篮球场围网、车位停车场画线、路灯安装及场坪内井口周边整治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项目工期:约45日历天。
6.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系统进行注册,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七)本项目特定资格:
1.监理单位必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三者其中之一均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2.监理单位需按规定拟派人员组成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监理单位在职人员,并具有合格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且不能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监理项目中担任职务。
3.施工期间供应商需提供全时段监理服务,现场监理人员需全时在位,严格把控工程质量及施工进度。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3月1日至8日,工作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采购文件申请表》原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8.本项目具有资质复印件。
9.供应商完成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系统入库截图。考虑审批时间问题,供应商可先行获取谈判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且注册成功,未完成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询价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12时00分。
(二)报价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3月15日15时00分。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八、评审办法
按照询价文件有关服务要求进行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在满足服务要求前提下,最低价中标。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先生、凌先生
移动电话:17657135026、18201121918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汪先生
办公电话:010-66977048、15001388255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