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租 条件
本项目名称 新碶乌江路 10号F型4号部分厂房招租( 第三次发布 ) ,招租人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租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租,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2 . 招租 内容 、招租期限 :
内容 | 项目规模 | 租赁期限 | 租金起底价 | 物业费 | 招租要求 |
新碶乌江路10号F型4号部分厂房招租( 重新发布 ) | 总建筑面积 1053.76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面积808.405平方米,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45.355平方米)。
| 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至 2024年12月31日 | 厂房 月租金: 32.32 元/月/ 平方米; | 1元/月/ 平方米 | 详见 招租 文件 |
办公用房月租金: 14.65 元/月/ 平方米。 |
3 . 意向 承租 人资格要求 :
3.1基本条件: 承租 人 须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应具备的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承租 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活动。
3.3特定条件:
( 1 )承租人须为通用设备制造业或汽配业 。
( 2 ) 承租 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承租 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 评审 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公示期间对承租人进行事后查询。承租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承租 人将依法取消其承租资格)。
4.招租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 承租 者,请于 202 4 年 01 月 22 日 14 时 00分 至 202 4 年 01 月 26 日 16时00分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派委托代理人到 宁波众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宁波市北仑区新大路 1069号数字科技园区C座211室)领取招租文件,或通过向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542450690 @qq.com )发送相应资料(彩色扫描件)领取招租文件。
4.2 承租 人 领取招租文件 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格式自拟);
( 2)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 3 ) 承租意向申报表 。
5.承租文件的递交
5.1承租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 4 年 02 月 02 日 14 时 00 分 ,地点为: 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长江路 1166号行政大楼B座3层交易厅,详见中心电子显示屏)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承租文件,招租人不予受理。
6.其他说明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承租活动。
7.联系方式
招租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北仑区大碶灵江路 366号门户大楼17 楼
联系人: 戴经理
联系电话: 0574- 86784517
代理机构:宁波众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新大路 1069号数字科技园C座211室
联系人: 李秋圆 、 乐超群
电话: 0574-8683 8378
邮箱:
异议、投诉受理单位:宁波市北仑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574-89384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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