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 招标人 | 鹰潭市余江区江川水务有限公司 | ||||
| 工程名称 | 鹰潭市余江区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EPC+O) | ||||
| 工程地点 | 鹰潭市余江区城区 |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
| 立项批文号 | : 余发改字〔2024】117号 | ||||
| 项目编码 | : 余发改字〔2024】117号 | ||||
| 建筑规模 | 0 平方米 | 层次 | 0 层 | 结构 | 混合 |
| 项目总投资 | 22105.53万元 | 本工程投资 | 131974421.33元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 | ||
| 工程类别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
| 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 | 1.工程建设部分。整个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施工图设计、预算、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涉及的各项审批手续,协调相关各方关系。 2.运营管理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后由中标的运营单位负责对本次招标范围内建设的供水管网、加压泵站等运行值守、工程巡查、例行维修、机电设备综合养护、维修、分区计量、压力调控系统的运行维护维修等工作。运营管理年限为总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0年。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 投标人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具备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投标人业绩 | (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近五年(2020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最终落款时间为准)完成过市政工程相关工程施工业绩(含EPC业绩)。 (2)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单位)近五年(2020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含),完成过市政工程相关工程设计业绩(含EPC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 | 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不做强制要求 | ||||
|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是 | 采用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3家,施工最多1家单位、运营最多1家单位),其中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其他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相应资质要求。(2)联合体投标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承接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 ||
| 其他要求 |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 (二)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2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提供) 3.3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提供) 3.4勘察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5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提供) (三)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3.6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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